按照《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》要求,结合2017年初签订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状内容,今年1月2日开始至1月20日,市安全生产各考核组对全市各旗区、市直园区、市直各相关部门和各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年度考核。
市安委会进一步细化了旗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并制定了《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分表》,重点考核旗区党委政府、安委会成员单位、重点企业贯彻落实上级及市委市政府、市安委会部署的重点工作情况、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情况、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等,并通过抽查企业倒查地方党委政府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。
考核以听取考核对象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,查阅相关文件、资料和记录,抽查部门、苏木乡镇企业等方式进行。通过考核,将进一步鼓励先进、鞭策后进,压实责任,推动来年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开展,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。